为做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确保推荐工作的公平性、规范性,提高免试生的质量,根据《江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江大校办〔2017〕36号)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机械工程学院2018年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选拔推荐办法。
一、成立机械工程学院免试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卢立新 黄正明
成员:张秋菊 王利强 赵军华 方俊 俞建峰
秘书:沈贤 蒋毅(学工) 王东祥 张舒
二、硕士研究生专业设置
机械工程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一级学科点或专业包括:机械工程(研究方向为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轻工机械);包装工程(研究方向为包装工艺与机械,食品包装技术与安全,运输包装,包装材料与制品)。经过选拔,获得保研资格的同学可申请以上专业。
机械工程学院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包括机械工程(研究方向为现代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电子工程,轻工机械,包装技术工程、现代制造工程管理),工业工程(研究方向为先进制造系统,管理信息系统与企业信息化,生产运作与质量管理,现代物流工程与包装)。经过选拔,获得保研资格的同学可申请以上专业。
三、选拔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身心健康,无违纪等不良记录;
2、学风端正,无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健康测试标准;
4、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
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素质;
6、第1~6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50%;
7、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500分以上或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
(二)优先推荐条件
凡达到上述遴选基本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1、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数学建模等学科竞赛中获省级一等奖或国家二等奖以上奖励者;
2、在CSCD/SCI刊物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者;
3、被评为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者;
4、至善学院学生。
对有特殊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可由学院院长实名推荐1-2名。院长推荐的本科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填写《院长实名推荐表》并经公示后,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考核评分要求及细则
学院在推荐选拔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学生体检结果的基础上,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最终以综合成绩按专业类别排名并公示。总成绩=学业成绩+考核成绩,其中考核成绩由面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成绩组成,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一)学业成绩(75%,满分75分)
学业成绩为第1~6学期平均学分绩点(GPA)折算成绩,平均学分绩点(GPA)折算成绩以学院教务办公布、审核为准。具体计算方法为:
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GPA)折算成绩)=GPA×25
(二)面试成绩(20%,满分为20分)
面试成绩由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占90%)和英语口试(10%)组成,面试分专业进行,由面试工作小组评定。
(三)竞赛成绩(5%,满分为5分)
1、全国“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最高奖计5分,次高奖计3分,再次高奖计2分;团队成员排第一名计100%全分,第二名计50%,第三名计30%,第四名计10%。
2、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力学竞赛、大学生高等数学竞赛、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最高奖计3分,次高奖计2分,再次高奖计1分;团队成员排第一名计100%全分,第二名计50%,第三名计30%,第四名计10%。
3、全国大学生包装结构设计大赛:最高奖计2分,次高奖计1分,再次高奖计0.5分;团队成员排第一名计100%全分,第二名计50%,第三名计30%,第四名计10%。
未列出的其它竞赛一般不计分,如有特殊竞赛需计分则由本人递交申请材料,由学院免试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五、免试研究生选拔推荐名单的确定方法
按照本方法第四条计算综合成绩。根据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学院按考核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专业类别分别排列后,分专业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和候补名单,并在学院公示。
六、具体工作日程
1、9月9日-11日,学生本人申请。填写《江南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同时将相关材料递交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2、9月12-13日,推免工作小组完成初审。根据推荐条件初步审核确定参加考核的推免生资格名单。
3、9月17日,组织面试。填写《推荐免试研究生面试记录表》,确定面试考核成绩。
4、9月18日-19日,学院公示。根据本办法确定考核总成绩,结合各专业情况进行排序并在学院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师生提出异议,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应及时、认真查明情况,并公布处理结果。
5、9月19日,报送材料。学院根据公示后的推免生考核推荐结果及排序情况,填写《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情况汇总表》报送教务处。
6、9月21日前,学校审议公示。学校召开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确定推免生资格名单,并在校内公示。
7、9月25日前,学校将推免生资格名单上传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审核,并按要求报教育部备案。
8、9月25日前,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
七、其他事项
(一)已确定具有推免生资格者,不得放弃推免生资格。总成绩排序公示前,入围学生与学院签订“保送研究生承诺书”;
(二)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入学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受到处分;
2、出现不及格课程;
3、未取得学士学位;
4、经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况。
(三)本方法未尽事宜按照《江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江大校办〔2017〕3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最终解释权归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
二0一七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