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规章制度 > 正文
关于学生注册实施办法
作者:机械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12-02-13 16:44:05    浏览次数:1073

关于学生注册实施办法

根据“江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有关规定,现就我院学生的注册工作作如下规定。

学生必须在每学期初进行注册,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注册手续,按照自动退学处理,取消学籍。每学年注册的截止时间:第一学期9月30日,第二学期开学两周。

注册手续办理:第一学期凭交费收据和本人学生证,第二学期凭本人学生证。面上正常学生可以以班级为单位,降级生、延长生以个人为单位由院学工组进行注册登记。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及时与辅导员明确学费交付办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进行注册。

因特殊原因不能注册者,须按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否则逾期按自动退学处理。降级、延长学生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

2012年2月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

校内备案号:JW备170121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邮编:214122

联系电话:0510-85910562

服务邮箱:jxgcxy@jiangna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