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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学生早锻炼实施办法
作者:机械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12-02-14 08:18:13    浏览次数:1224

机械工程学院学生早锻炼实施办法

机械学工 2012年(5号)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教体艺【2002】12号文件《<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实施办法》的精神,为了进一步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和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使学生达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使我院形成良好的学风、院风,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加学生范围

全体全日制住校本科学生(毕业班学生毕业学期除外)。

二、早锻炼时间

每学期开学后第二周至期末考试周前一周,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早晨6∶30—7∶10(雨雪天停操)。

三、早锻炼组织

早锻炼管理由学生处、体育学院和各学院共同负责。体育学院负责安排一、二年级学生早锻炼,并负责学生体育成绩的综合评定;学生处和各学院负责组织三、四年级学生早锻炼,并负责早锻炼的考核和奖惩。

四、早锻炼内容

早锻炼内容为个人晨跑,一、二年级晨跑地点为各校区的田径场或指定地点;三、四年级晨跑路线为宿舍区到各学院办公楼所在地。学生每周晨跑不得少于3次。

五、早锻炼出勤考核

1、一、二年级晨跑由体育学院负责考勤。三、四年级晨跑由各学院负责考勤。各班每月底向所在院系反馈早锻炼统计结果。学生自行保管早锻炼考勤卡,每学期晨跑结束一周内上缴体育系。

2、学生处将组织对早锻炼情况的抽查。检查内容为学生宿舍早锻炼期间学生未起床情况。

3、学生如不能参加早锻炼,须提前向年级辅导员、班主任履行请假手续,经学院党委、党总支副书记签字同意后,报体育学院。凡外出实习、社会实践的学生可在外出实习、社会实践期间不参加早锻炼,各学院需将不参加早锻炼的学生名单报体育学院。

六、早锻炼奖惩办法

学生早锻炼出勤率将与体育成绩、学生综合测评、评奖评优挂钩。每周晨跑3次以下,体育成绩不及格,具体执行如下:第一次一周少于三次,提出警告,并在下周将缺的次数补上,以后不得再出现少于三次的情况,凡第二次出现一周少于三次的,该学期体育达标成绩不及格,严格执行。早锻炼成绩每周晨跑3次为合格,4次为良好,5次为优秀。

七、早锻炼时要注意安全,严禁使用自行车等工具代跑。凡作弊者,按《江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

八、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机械工程学院

2012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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