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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优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工作规定与实施办法(07)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11-30 17:46:51    浏览次数:1007

从硕士研究生中选拔优秀人员提前攻读博士学位,是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问题的通知》(教研字[1984]054号)文件精神而开展的一项工作,对实行优胜劣汰,加快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了适应教育体制改革,适应经济高速发展的需要,让优秀人才尽快得到利用和发展,现就我校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工作规定如下:

一、选拔原则:

(一)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原则上限于在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中进行。考虑相近学科间取长补短,拓宽专业面,以适应博士研究生培养宽、新、深的需要,相关学科或少数尚无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中的优秀硕士研究生,经其导师推荐,博士生导师同意接收后,可在相近博士学科范围内申请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二)原则上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只能招收一名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

二、选拔对象:

二年级优秀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委培研究生需在申报前取得单位书面同意意见。

三、选拔条件:

1.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努力,作风正派,治学态度严谨,身心健康。

2.大学本科毕业且具有学士学位;

3.按硕士研究生培养实施计划修满所规定课程的学分,且成绩优良,其中必修的硕士学位课程平均成绩7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英语满足通过国家英语CET6级(或新国家英语CET6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学校组织的基础英语课程考试其成绩列在年级前二分之一以内(以学校组织的第一次考试为准);

4.硕士学位论文已开题,表现出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

5.中期考核成绩优秀;

6.硕士生导师推荐及博士生导师经考察后明确表示接收的意见;

在读期间,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同时以江南大学为责任作者的名义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三大检索收录期刊上发表(或录用)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或获省、部级以上奖项(前三名)或取得一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前三名)等,反映出该学生研究能力突出,可优先推荐且可适当降低条件3中的成绩要求。

四、选拔办法:

1.第三学期中期考核后符合条件且有意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从研究生部网页下载“江南大学优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和“江南大学优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导师推荐表”,按实填写,在规定时间内交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后递交申请博士专业的学院;

2.学院和研究生部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并上网公示参加面试的研究生名单;

3.学院组织以博士生导师和学科带头人为主体的面试小组对申请研究生进行面试,并对参加面试的研究生进行打分;

4.学院将研究生的申请材料及面试结果交学位分会讨论,分会按学校给定的名额确定初步名单并排序,学院将结果汇总后与申请材料一起报研究生部;

5.入围研究生通过研究生部网页按要求输入报名信息,并下载“江南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按实填写,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登记表”,到研究生部报名;

6.研究生部将硕士研究生的基本情况、面试结果、学院排名和中期考核的情况递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7.研究生部将讨论结果上网公布,对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发录取通知书,第五学期入学。

五、培养方式:

1.前三学期按常规硕士研究生培养程序进行,时间为一年半;

2.第四学期开始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第五学期正式进入博士培养阶段,培养时间为三年到四年。

六、待遇及其他相关规定:

(一)待遇:从第五学期起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

(二)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硕士生,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时,若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认为其未达到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

(三)跨学科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入学后必须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有关规定补修硕士课程,成绩单独记分。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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