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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布2017年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0-13 15:53:57    浏览次数:20

 

各系、各研究中心,实习工厂:

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决定颁布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具体如下:

为了进一步激发研究生学习与科研的活力,构建有利于调动研究生创新热情和创新实践的培养机制和资助体系,根据《江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江大校办【2017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机械工程学院2017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奖励对象

学业成绩良好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及有国家政策性支持的研究生。

   二、奖励条件

(一)、申请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乐于奉献,善于协作,道德品质优良;

4. 勤奋学习,锐意创新,发展潜力突出;

5. 按时报到注册,并按标准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

(二)、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研究生奖学金评定资格:

1. 提供不实申请信息或瞒报信息的;

2. 课程考核有不及格科目或中期考核不合格的;

3. 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

4. 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

5. 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违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的;

6. 其他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或较大损失行为的。

  三、学业奖学金比例和标准

1)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具体奖励比例和标准为:

等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比例

30%

40%

30%

标准

18000//

15000//

12000//

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具体奖励比例和标准为:

等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比例

30%

40%

30%

标准

10000//

9000//

8000//

3)博士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在第一、二学年不分等级,对符合条件者按二等奖标准发放;在第三、四学年根据研究生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综合表现等方面因素评定等级后发放。

硕士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在第一学年不分等级,对符合条件者按照二等奖标准发放,在第二、三学年根据研究生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综合表现等方面因素评定等级后发放;2.5年学制硕士研究生在第五学期的学业奖学金按照上一学年的评定结果发放。

四、评奖组织和程序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遵循“注重奖优,注重公平”的原则,实施逐级评审报批制度,具体为:

1、学院成立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名单见附件一),由院长、党委书记、研究生工作分管院领导、学生工作分管领导、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等组成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细则,并组织开展初评工作。

2、符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奖基本条件,有意愿申请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并递交《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一),并附以下材料:

1)研究生学习成绩单:含培养计划认定的所有学位课程成绩,选修课成绩选择所修课程中成绩最高的3门计入,专业英语不计成绩(英语通过六级者因基础英语免试不计算成绩);

2)学术科研材料:论文、专利、著作、项目等,按附件二、三要求上报;个人学术科研成果总数不超过5项。

3)获奖及社会工作活动等方面材料:学生参与社会活动(集体活动、承担社会工作等)并产生较好影响,经评定可计社会活动分,具体计分标准见附表四。

4)导师、辅导员(班主任)考评表:由导师、辅导员(班主任)根据学生思想、日常行为等综合表现,如通报表扬和通报批评等给予相应分数,考评表见附件五

5同学互评分:由全班同学进行测评打分和自我测评打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

6)宿舍卫生成绩材料:以宿管科公布的个人宿舍卫生平均成绩计,走读学生以80分计。

以上材料经导师或辅导员签署推荐意见,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学生如有其它突出业绩,可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由评委会讨论决定。

3、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参评学生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综合表现等申请材料,评定计算综合成绩,按年级分博士、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进行排序,讨论确定拟上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院初评推荐名单排序并公示。学业奖学金评定分配比例如下:

依据《江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江大校办【201732号)等文件规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包括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综合表现三个方面。学业奖学金评定按百分制进行综合测评、排序等,具体评定比例分配如下表:

硕士学业奖学金评定分配比例

 

一升二评定

二升三评定

备注

学习成绩

70%

0%

综合表现评定比例:

1导师、辅导员(班主任)考评:3%

2、同学互评:3%

3、宿舍卫生:4%

4、社会活动:5%

科研成果

15%

80%

综合表现

15%

20%

总计

100%

100%

博士学业奖学金评定分配比例

 

二升三评定

三升四评定

备注

学习成绩

0%

0%

综合表现评定比例:

1导师、辅导员(班主任)考评:3%

2、同学互评:3%

3、宿舍卫生:4%

4、社会活动:10%

科研成果

80%

80%

综合表现

20%

20%

总计

100%

100%

5、学院初评推荐名单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研究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在3日内予以研究答复;如对学院答复仍有异议,可向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本实施细则自20171011日起施行,由机械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机械工程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7-10-11

 

 

附件一: 

2017年机械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

序号

姓名

专业

学号

奖学金等级

总分

学习情况

学术科研情况(论文、专利、著作、项目等)(15分)

综合表现(15分)

70分)

分数(70分)

学位课平均

选修课程

选修课程

选修课程

课程

第一

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被收录数(不重复计算)

第一作者发表最具代表性论文的影响因子

已获授

其他(专著、主持项目等)

科研总分

分数(15分)

导师、辅导员打分(3分)

分数(3分)

同学互评(3分)

宿舍成绩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分数(4)

社会活动(5分)

综合表现总分(15分)

成绩

成绩

成绩

成绩

作者

SCI/

EI

SSCI

A&HCI

CSSCI

CSCD

北大

其他

发明专

获奖情况

 

社会工作

 

讲座

其他

 

 

 

 

 

论文

SCIE

中文

利数(前3名)

个人获校级以上荣誉或参加学科竞赛、展演获奖

分数

任职及社会

分数

0.3/

志愿服务等(2分)

分数

 

 

 

 

总数

 

核心

 

服务(限填3项)

 

 

 

 

 

 

 

 

 

 

 

 

 

 

 

 

 

 

 

 

 

 

 

 

 

 

 

 

 

 

 

 

 

 

 

 

 

 

 

 

 

 

 

 

 

 

 

 

 

 

 

 

 

 

 

 

 

 

 

 

 

 

 

 

 

 

 

 

 

 

 

 

 

 

 

 

 

 

 

 

 

 

 

 

 

 

 

 

 

 

 

 

 

 

 

 

 

 

 

 

 

 

 

 

 

 

 

 

 

 

 

 

 

 

 

 

 

 

 

 

 

 

 

 

 

 

 

 

 

 

 

 

 

 

 

 

 

 

 

 

 

 

 

 

 

 

 

 

 

 

 

 

 

 

 

 

 

 

 

 

 

 

 

 

 

 

 

 

 

 

 

 

 

 

 

 

 

 

 

 

 

 

 

 

 

 

 

 

 

 

 

 

 

 

 

 

 

 

 

 

 

 

 

 

 

 

 

 

 

 

 

 

 

 

 

 

 

 

 

 

 

 

 

                 

 

 

 

 

 

附件二:

科研类成果获奖计分参考标准

序号

获奖级别

分值

     

1

国家级科研成果特等奖

3000/

1专利必须有公开号,需提交专利授权证书或专利受理通知书及缴费收据复印件。

2、同一科研成果获不同级别奖励,取最高分计,不累加。

3、学生排名第一计全分;学生排名第二,则乘以0.5,学生排名第三乘以0.2,学生排名第四及以后不计分。

4所有科研成果证书上必须有导师名字,且必须与导师课题相关;加分成果均应有原件证实,且提供有由导师签字的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加分。

5科研成果单位须为江南大学,否则不计分

6与论文课题研究内容相关性不强的专利限报1个。

7、所有科研成果支撑材料必须充分、严谨而详实,最终由评委会决定是否计分。

2

国家级科研成果一等奖

2000/

3

国家级科研成果二等奖

1000/

4

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

(特指江苏省、教育部)

500/

5

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全国性协会机构(国家奖推荐组织)科技最高奖

300/

6

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全国性协会机构科技次高等级奖

150/

7

全国性协会机构科技第三等级奖

0/

8

地市级科研成果一等

100/

9

地市级科研成果二等

80/

9

地市级科研成果三等奖

60/

10

国际/国内发明专利

80/30/

150/80/

11

实用新型专利

10/

20/


附件三:       

论文及著作计分参考标准

序号

论文、论著级别

分 值

备 注

1

ScienceNature

2000/

 

2

SCIE收录论文

80+IF-1.0*30/

IF<1.0按照IF=1.0计算

3

《机械工程学报》论文

80/

 

4

EI收录期刊论文

50/

特指非会议指定出版期刊论文

5

CSCD(核心)论文

40/

 

6

EI会议正式出版收录、ISTP收录、国际学术刊物、CSCD(扩展)收录

25/

EI会议收录论文含会议指定出版期刊论文

7

统计源期刊(理工)、正式出版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

10/

 

8

非统计源期刊、正式出版国内学术会议论文集

5/

 

9

专著(中央级出版社)

8/万字

其他出版社乘以0.5

10

主编()国家重点规划教材

5/万字

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

11

主编()国家规划教材

4/万字

教育部专业教指委统编或规划教材

12

主编()教材、论著(中央级出版社)

3/万字

其他出版社乘以0.5

13

译著(中央级出版社)

4/万字

其他出版社乘以0.5

14

技术手册、培训教材、资料等(中央级出版社)

2/万字

其他出版社乘以0.5

注:

   1SCI(SCIE)指科学引文索引;EI指工程索引;CSCD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ISTP指科技会议录索引。

2、同一论文被不同刊物等收录(转载),以最高级别刊物加分,不累加。

3、论文学生排名第一计全分;其余不计分(论文责任作者或第一作者单位须为江南大学,论文作者里必须要有研究生系统中的导师名字,且必须与硕士论文课题研究内容密切相关,否则不计分)

    4、所有成果加分都必须有原件证实,提供由该生研究生系统中导师签字的封面、目录、文章、封底等复印件(对于教材论著,相关页面应有证明学生参与论著编写及其字数的相关内容),否则不得加分。

    5与硕士论文课题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综述性文章限报1篇,会议论文必须有录入该文的大会议程和论文集(论文集光盘),否则不予加分。

6、录用论文可凭导师签字认可的论文录用通知(原件)、缴费凭证参与评奖,待论文见刊后需提供与录用通知书相符的由导师签字的封面、目录、文章、封底等复印件或会议论文的大会议程和论文集复印件,否则取消所获奖学金。

7、所有论文成果支撑材料必须充分、严谨而详实;如参评论文属于业内名声较差的低水平论文,最终由评委会决定论文分值。

 

 

 

 附件四:                    

社会活动计分表

获奖类别和级别

名次

获奖

等级

先进集体

社会活动

文体

活动

主要

干部

其他

干部

其他

学生

学科

竞赛

假期

社会实践

社会、文体活动

国家级

1

5

5

5

5

5

5

省(部)级

1

4

4

4

4

4

4

校(市)级

1

3

3

3

3

3

3

4

3

2

1

校研究生会正副主席

院研究生会正副主席

校研究生会部长

班长

学院(直属系)党支部书记

校研究生会副部长

院研究生会部长、副部长

党支部委员

校研究生会干事

院研究生会干事

班委委员

每参加一次校院统一组织的讲座,计0.3分,一学年累加不超过3分。

说明

1、各加分项目应有相关文件、证书、原件或部门证明予以证实,否则不予认可。

2、未设奖励名次的奖项按同级别的最高等级计分。

3、社会工作计分由学生提出申请,各级学生组织视学生干部的实际工作情况给分,由学院评审领导小组确定;兼任多项学生工作职务者计最高分,不累加。

4、获奖情况市//国家级个人第一名或一等奖加分,其余不加分。

 

附件五:

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导师、辅导员评价评分表

 

 

基本情况

 

 

 

 

导师

 

班级

 

 

 

导师手机

 

 

导师评价与

评分

 

(可附页,对研究生思想品德、学术科研、综合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打分)

 

 

打分(十分制):          导师签名:           时间:     

 

辅导员评价与

评分

 

(可附页,对研究生思想品德、学习工作、综合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打分)

 

 

 

 

 

打分(十分制):               辅导员签名: 时间:                           

学院意见与总分

 

 

 

 

 

时间:     

 

 

 

 

 

 

 

 

 

 

 

 

 

 

 

 

 

 

 

 

 

 

 

 

 

 

      

 

 

 

 

 

 

 

 

 

 

学生提交材料:

1、学业奖学金导师、辅导员评分表、班级学生互评分(班长落实)。

2、个人科研成果登记表(总数不超过5项)

3、相关成果、获奖、专利等支撑材料(复印件,导师签好名)

       附件一:2017年机械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doc

      附件二:科研类成果获奖计分参考标准.doc

      附件三:论文及著作计分参考标准.doc

      附件四:社会活动计分表.doc

      附件五: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导师、辅导员评价评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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